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教学部中心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创我校体育工作新局面、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教学各环节的要求、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第二条 教师应认真完成本人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还应积极完成体育教学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积极自觉的参与集体备课。
第三条 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课前要认真备课,带好上课教案,教师须按教学大纲内容完成主要内容。课堂上,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到为人师表,要注意自己的语言和举止文明。
第四条 课前教师应准备好上课所需场地,上课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教师在课上要有安全防护意识,注意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 上课时,不准查看手机信息及接打电话。
第六条 因故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七条 教师应按照统一标准执行课堂考试、测验及各项学生考勤的登记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试成绩等教学文件。
第八条 体育教学部支持教师外出参加科研和高水平裁判活动,凡需外出的教师须经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
第三章 教师教学质量管理
第九条 体育教学部在抓好整体课程体系改革的同时,非常重视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教师提高
1.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每学年进行2至3次教学公开课,教师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3.教研活动进行集体备课,根据具体需要分成各专项组进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统一技术等。
5.对于新进教师,每位新教师由体育教学部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教师做指导教师。
(二)教学质量监控
1.体育教学部领导每学期都要看一定数量的课。
2.每学期都定期(2-3次)和不定期(随时抽查)检查教案。
第十条 本制度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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