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占地面积2200余亩,现有孔明路、光武路、文化路、东校区四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有15个院、部、中心,设有机械制造、自动控制、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经济贸易、文化旅游8个专业群62个专业,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办本科专业4个。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2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荣获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产教融合50强”,连续三年荣登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全部榜单。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委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负责人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npi.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4年度有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ngyrsc@163.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机械工程+张**)。
2.报名材料
(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请备注好名称并排好序号,如因考生发送材料与本人所填报名登记表不一致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重要提示: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认证报告等原件。
(四)考试
此次招聘岗位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考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327928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270283(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