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和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活动的安排,近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要报送如下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请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具体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表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告制度》(豫工院党〔2016〕90号)的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本支部2020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报表。校级领导的季报表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统计,各总支、支部书记将本支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的季报表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纪委办公室1313房间。
二、第三季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材料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和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学校集中开展以案促改、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双高”建设等重点工作,现收集校级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第三季度“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1. 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分管责任;
2. 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
3. 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督;
4. 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以上材料提供分管联系校领导到党总支(支部)、部门开展相关活动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课记录或党课讲稿及网站新闻打印稿件。2020年第三季度材料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纪委办公室1313房间。
三、《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豫工院党〔2020〕36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9月15日前报送《以案促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四、《单位(处室)廉政风险自查表》和以案促改工作总结
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豫工院党〔2020〕36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并将《单位(处室)廉政风险自查表》和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五、作风建设及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
根据8月24日下午会议精神,结合学校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总支、直属党支部9月份要对前段时期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及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查看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要围绕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大干快干,克服困难,完成年度学校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见组织部随后下发的方案。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