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现就“清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密结合,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
二、全面从严,抓好学习教育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参加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廉洁自律,做到令行禁止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要严以律己,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行为。
四、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重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确保节日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