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增进学生技能,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据各级职业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同意,决定大力开展企业“订单”人才培养工作,按年度实施,现将2024年度企业“订单”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国家战略及河南省发展战略,服务制造强国、国防科技工业、河南省“7+28+N”产业链群及南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需要,瞄准企业岗位用人需求,建设一批满足企业需要的“订单班”,建设目标为每个专业每年度至少建设一个“订单班”,每年实施“订单”培养的人数不低于本专业总人数的30%。
二、培养条件与要求
(一)“订单”培养按专业按年度开展,“订单”培养可以毕业生顶岗、就业“订单”委托、现代学徒制和现场工程师等方式开展,原则上每个专业单独成立“订单班”,条件不具备的,可以采用相近专业联合成立“订单班”。“订单班”根据需要可以单独设班,也可以分散在学校现有的班级建制之中,组成形式上的“虚拟班”,但是都必须依据“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实质开展培养工作。
(二)“订单”培养合作企业的选取,原则上应是本行业有较强实力、较大影响力和较多用人需求的企业,优先选择军工企业、协同育人企业。合作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不含教育中介企业)。“订单”培养合作企业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多个企业联合。
(三)“订单”合作企业必须明确其岗位及用人需求,原则上“订单”培养的学生应在合作企业就业。
(四)开展“订单”培养的专业,需和合作企业充分协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订单”培养的学生可以分阶段在学校和企业进行学习与实训,也可以由企业委托学校完全在校内进行培养,企业委托学校培养的“订单班”,必须充分保证毕业后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在“订单”企业就业,否则取消该企业和学校建立“订单班”。
(五)开展“订单”培养人数至少为5人,不设上限,10人及以下“订单班”只能和1家企业开展合作。
(六)“订单班”自成立起至学生毕业为一个建设周期,周期结束后,“订单”培养结束。鼓励企业和学校连续签订多届学生实施“订单”培养。学校将对各学院“订单”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和终期总结性验收评价。
三、工作程序
(一)拟定计划
对拟合作开展“订单”培养企业进行深入考察,重点考察企业资质、诚信状况、行业地位、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经营情况,以及涉及学生实习岗位的企业生产环境、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工位安排等情况。
(二)组织管理
“订单”培养按照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执行。规范完成培养项目申报、评审等程序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订单”培养合作协议要按照学校校企合作要求进行备案。
(三)送报材料
开展“订单培养”,需报送以下材料:
(1)“订单班”合作协议(见附件1)。
(2)“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安排等。
(3)“订单班”培养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于2024年12月15日前交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纸质版材料(1)交产教融合中心,材料(2)(3)交现场工程师推进办公室1116室;同时将纸质版协议报送学校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教学单位名称+XX订单班”,发送至邮箱hngyjwc@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思想认识,“订单”培养是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应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将该项工作做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校企合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举措,积极行动,广泛动员,带领各专业“走出去”主动和优质企业对接,寻找合作机遇,尽快组织开展“订单”培养工作。
(二)认真组织。要认真开展工作,制订好计划和目标,倒排工期,争取努力完成工作目标,开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不怕困难,对于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找出关键所在寻求突破。
(三)注重实效。要保证成效第一,瞄准企业岗位需求建立“订单”,要落实好学生就业去向,充分保障“订单”培养学生在合作企业就业,不在合作企业就业的,争取在岗位相近的企业就业,以保证“订单”培养成效。开展“订单”培养不走过场,要扎扎实实开展培养工作,要做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考核评价。要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对“订单”培养工作开展过程管理与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年终绩效考核之中。对开展“订单”培养工作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开展“订单”培养工作不达标、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联系人及方式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联系人:汤东亚联系电话:15203845770
现场工程师推进办公室联系人:刘清文联系电话:15688186672
教务处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