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8-3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2173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教育阶段的重要资助措施,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起着关键保障作用。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豫财教〔202214号)要求,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把国家及我省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把贷款资金用实用好,确保应贷尽贷、精准资助。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不得一个学生在一年里重复申请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安排

(一)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顺利入学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现将新生报到期间绿色通道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绿色通道预案;

2.各学院在迎新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

3.各学院在接到学生申请时,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实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见附件1),实行一站式式的帮助,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申请(见附件2),办理相应手续。

4.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要细致、耐心地向家长及学生讲明有关政策,避免家长产生误会。

(二)及时收交2022年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

各学院做好2022年生源地贷款信用贷款受理证明的收缴工作,按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汇总,并在受理证明左上角进行相应编号,并填写汇总表格(见附件3),918日前将受理证明和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汇总交资助中心。

(三)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

1.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211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0920日;4年制学生为2041920日;5年制学生为20429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4920日。请各高校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221116日。

借款起息日:20221116日。

3.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

即日起,各学院进入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3日,各学院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本学期新增专业及新增班级情况(格式见附件4)。

94日,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2023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1010日前,各学院指导有贷款意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见附件5)。

同时,各学院将初步确定的贷款学生名单以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2天并留存公示照片两份,一份交资助中心,一份学院备查。如果各学院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需在1013日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校资助中心备案。

1014日前,各学院将学生填写完整、无误、盖好章的《贷款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校资助中心审核。

1018日前,各学院依据审核后的《贷款申请表》指导学生完成贷款数据的录入(申请录入及审核流程见附件6)、核对、修正、上报工作。各学院录入贷款信息后,要将信息导出打印,交学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

1019日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1020日-1021日,学校对各学院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同时将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

1024日,校资助中心将无异议的贷款学生信息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核。

4.合同签订及审批

112日,各学院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贷款合同及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组织、指导学生签订、填写。填写完毕后,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逐份审核、整理贷款学生档案材料,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7日,各学院将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上报。并按照要求整理好合同材料,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18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全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资助中心。

119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省中心要求分类整理贷款学生档案。

1110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最终审批贷款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资助中心。

5.贷款发放及结息

11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三、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

各学院在领取或退回助学贷款空白合同时,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同时按照合同印刷流水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见附件7)。剩余空白合同、作废的合同必须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上交省资助中心。

(三)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

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四)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

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本人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各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学院资助工作人员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未尽事宜按照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各学院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二)提早谋划,做好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应对工作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形式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各学院要坚持底线思维,早动手、早准备,做到不因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助学贷款,更不能因为助学贷款引发疫情。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完善办贷流程,提升管理规范性

强化贷款流程的合规管理,做好贷款申贷材料审查、合同签订等工作,提高系统数据质量。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贷款的现象发生。认真核实借款学生等关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同时在工作全流程中强化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意识,确保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录入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四)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违约风险、舆情风险

各学院要结合2021年度本息回收情况、2022年度本息回收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要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助学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尤其是针对历史遗留等棘手问题积极处理,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

(五)认真做好贷款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贷款学生档案中需存档的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承诺书》《申请表》及其他随贷款工作发生的相关资料。各学院应该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具体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保管,确保档案资料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完备可查,并督促学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以防丢失。

(六)助学、助人两手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

各学院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挖掘资助育人成果,收集学生成长成才案例,常态化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要持续开展预防诈骗教育,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引导学生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七)丰富宣传手段、内容,畅通咨询渠道

各学院要多手段、多渠道开展贷款办理、还款须知等宣传和解读,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畅通咨询渠道,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快速响应、做好答疑解惑。要密切关注舆情舆论,增强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研判舆情、化解舆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有最新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1.“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2.“绿色通道申请

3.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

4.2021年新增专业及班级情况统计表

5.《贷款申请表》填写样表

6.贷款网上申请及审核流程

7.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

8.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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