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豫工院政〔2024〕36号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64号文件,鉴于相关单位、部门名称及人事变动,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如下:
主 任:屈保中
副主任:王仁伟 马小兵
成 员:连 晗 周大鹏 王宏颖 杜 恒 程淑华
王 娜 曹双梅 王 超 尤 振 宋江照
王纪信 任越美
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审定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办法,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监督、指导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合理配置学校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出学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推动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4.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5.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制订可行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6.统一领导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二级资产管理队伍,授权其行使相应权限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8.审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王仁伟
办公室副主任:王 超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学校资产配置,监督检查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3.收集整理校国资委会议议题,提供初步意见,报请校国资委会议讨论。根据会议情况,整理会议纪要。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的初审工作,报请校国资委研究审批。
5.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重要工作事项,如产权登记、资产置换、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
6.对外代表学校办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或出借、处置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7.代表学校办理土地、房屋等重要资产的资产权证,统一保管学院土地、房屋、车辆、重要仪器设备的产权材料,向有关部门提供或开具权属证明。
8.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协调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完成国有资产各类信息报表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推进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各部门建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教育部、财政部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资料电子化,建立电子卡片。
10.协调各部门定期对财务账、资产账以及主要实物资产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结合实际,定期开展资产清查。
11.负责学校重大经济合同的初步审定、提供初步意见,受校国资委委托代表学校签署经济合同和有关协议。
12.协调各部门定期报告汇总资产管理相关数据,对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根据需要编写学校国有资产整体运行报告和各类资产管理专项报告,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3.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或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14.协调建立全校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15.统一发布学校国资产管理工作信息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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